斯里蘭卡使用心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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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: 博客來網路書店 斯里蘭卡是南亞次大陸南端印度洋上的島國,扼印度洋北部東西航道要沖,海岸線長達1340余公里。風景優美,氣候宜人,素有“印度洋上的明珠”之稱。斯里蘭卡歷史悠久,島上主要是僧伽羅人和泰米爾人,兩族矛盾不斷。16世紀後被葡萄牙和荷蘭人統治,18世紀末成為英國殖民地。1948年獲得獨立,20世紀70年代改稱斯里蘭卡。此後社會經濟文化迅速發展,國際地位大大提高,但近年來暴力事件增多,影響國內局勢穩定。所以,斯里蘭卡前進的道路還會坎坷不平。
作者簡介︰
王蘭,1945年生,北京市人。中國社會科學院亞洲太平洋研究所副研究員。先後從事過俄羅斯、斯里蘭卡政治、經濟社會和文化等方面的科研工作,發表過論文20余篇,調研報告4篇,著作和譯著名一部,還參與了《簡明百科?斯里蘭卡卷》的寫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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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柱擎天10 | 鋒芒04 |
- 作者: 中國社會科學院《列國志》編輯委員會 編
- 出版社: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
- 出版日期:2004/03/01
- 語言:簡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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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母租屋處跳樓屋主怒告 法院:不算凶宅
不是含冤判自殺,就不能算是凶宅嗎?台北市一名婦人因為罹癌久病厭世,於是就從租屋處一躍而下,造成屋主想轉手賣房,只能不斷降價,氣得向這家人求償,但法官最後認定,這名婦人不是一般兇殺死亡,不算含冤而死因此判這名屋主敗訴,到底如何才算凶宅,引發了不少爭議。
去年二月,一名婦人在這棟大樓跳樓輕生,後來屋主房子賣不出去,氣的提告,但法官卻認定婦人沒有含冤跳樓,因此不算凶宅。地處台北市信義區的一處豪宅,附近緊鄰101與夜市,市值每坪就要價130萬,藝人天心及SHE的HEBE跟ELLA都曾經是住戶。有一位徐姓屋主將他13樓的房子租給李姓男子,沒想到去年2月李媽媽久病厭世跳樓,這間23評的房屋市價大約2990萬,但買主得知有人跳樓,把成交價砍到2225萬。屋主氣得向李姓男子提告求償,但法官卻認定跳樓是自願,沒有冤屈,不算凶宅,因此敗訴。前住戶周小姐:「當然是不合理啊,因為它確實是凶宅啊,她即使是跳到中庭但是她是從樓上跳下去的,那樓上那邊本來就是兇宅啊。」
連曾經住這邊的住戶,都不知道有發生過命案,再加上法官認定死亡處是在公共設施的中庭,不算在房屋內,因此不算凶宅。律師葉恕宏:「當事人她是因為乳癌末期,所以她導致跳樓自殺,(法官)這樣的一個自殺案件,就認為她沒有所謂的一個冤屈。」房仲業者郎美囡:「事發地事自己家裡陽台的話,那這個部分,我們也一樣認定它還是凶宅的部分。」兩邊各有說法,事實上凶宅的定義,在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,因此過去一名大學生在租屋處燒炭自殺,就算是自願死,法院也認定是凶宅。但在買賣契約裡,只要是非自然死亡,都要盡到告知買家義務,畢竟凶宅難認定,這種有人自殺卻不算凶宅的判決,也難怪會惹來爭議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母租屋處跳樓屋主怒告-法院-算凶宅-11120182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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